“无理由退房”建议书
各房地产开发企业:
“无理由退房”是指自购房人以任何方式向开发企业付款之日起至少30天(企业可视本身状况加以延伸)内,购房者能够不需任何理由退房退款。
从商场层面看,这一行动给购房者供给了必定的犹疑期,不仅能愈加坚决购买决心,还能够进步开发企业的商场美誉度。
在社会层面看,这一行动能够推进企业不断的进步工程质量,束缚出售行为,从源头上削减买卖胶葛,更好地保护购房者的权益,从而促进职业诚信系统建造和房地产商场平稳开展。
为进一步康复和提振楼市购买决心,激起商场生机,缓解新冠疫情对商场的影响,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开释,现向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议“无理由退房”建议。
请各开发企业活跃报名参加,关于参加到本次“无理由退房”建议活动中的企业、项目,我中心将在干流媒体进行公示、宣扬。
此建议自5月1日起实行至疫情免除。
胶州市房产服务中心
2020年4月29日
第一轮报名房地产企业及楼盘
来自:胶州广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