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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二套房首付份额由6成降至4成银行称未接到告诉

2020-04-09 11:27:27  阅读:3656 作者:责任编辑。陈微竹0371

中新经纬客户端4月9日电 (魏薇)近来,有天津房产中介转发音讯称,天津市购房方针出新规,其间对具有1套住宅且相应借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,最低首付款份额调整为40%。对此,中新经纬记者向多家银行求证,工行、建行、交行相关工作人员均称并未接到房贷调整告诉。

中介转发音讯显现,对居民家庭请求商业性个人住宅借款购买首套住宅的,最低首付款份额为30%;对具有1套住宅且相应购房借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,为改进寓居条件再次请求商业性个人住宅借款购买住宅的,最低首付款份额为40%。

中介转发的天津购房方针新规则 来历:受访者供给

对此,工商银行天津市唐家口支行相关工作人员对中新经纬客户端表明,现在没接到相关告诉。

建设银行天津市河西区永安支行相关工作人员称,该行二套房信贷方针没有改变,不管首套房是否现已结清,购买二套房的首付份额均是6成。

交通银行天津市某支行个贷业务经理也表明,该行二套房首付份额为6成,近期未发作显着的改变。

华夏地产首席剖析师张大伟剖析以为,最近许多组织都在诽谤首付下降,由于首付是最重要的购房目标。疫情之下,各地楼市方针继续井喷,但随着各种方针“一日游”,大部分城市房地产方针出台相对慎重,基本以人才方针和公积金方针为主。

据了解,2017年3月31日晚,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发布《关于完善差别化住宅信贷方针的告诉》(下称“告诉”),并于2017年4月1日起履行。

告诉指出,在天津市无住宅且无购房借款记载(含住宅公积金借款)的居民家庭,请求商业性个人住宅借款购买住宅的,最低首付款份额为30%。在天津市已有一套住宅或无住宅但有购房借款记载(含住宅公积金借款)的居民家庭,请求商业性个人住宅借款履行二套房信贷方针,首付款份额调整为不低于60%。(中新经纬APP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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